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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艺考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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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金话筒奖”评选细则

来源:中影人艺考播音主持学苑 发布时间:2020-07-16

  “金话筒奖”终评由广电业界有关领导、专家及受众代表组成的终评委员会评定。遵照评奖章程和评奖细则,经过严格评审,公正投票,最终有40个作品和人物入选“金话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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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评选标准

  1、牢记社会责任,坚持正确导向,自觉遵纪守法,遵守《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信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2、具有扎实的语言、文字基本功,具有良好的表达、表现能力和良好的综合素质。代表作品时代感强,语言规范、语流畅达,声画结合、声情并茂,形态自如、大方得体,内容与形式统一。

  3、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大众中拥有良好的知名度(由传播平台的工作范围来衡量)。

  4、鼓励积极有效的创新,鼓励人才脱颖而出。

  第十条评委会组成

  1、专家学者。

  2、中国广播电视协会领导、播音主持委员会负责人和承办评审会的单位领导。

  3、单位会员主管业务的领导或资深播音员主持人。单位会员的评委轮流担任,不超过评委总数的1/3。

  4、如需分组评选,复评评委小组实到评委不少于7人,终评评委小组实到评委不少于9人。

  5、评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秘书长1人。评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工作。

  第十一条评委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具有较高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职务。

  3、公平、公正,顾全大局,遵守章程。

  第十二条评委会职责

  评委会认真阅读参评的文字材料,仔细审听、审看、分析评议每一位参评人、参评代表作品,公正确定获奖人员、获奖作品。

  第十三条评委会的组建和批准

  初评委员会由参评报送单位组织,复评评委会由播音主持委员会组建,报送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备案:终评委员会由播音主持委员会提名,报送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批准。

  第十四条评选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

  1、初评由各单位会员组织。单位会员应认真负责地评选出该单位配额内进入复评阶段的人选或作品。

  2、复评由播音主持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经过认真评选,评选出播音作品20件;主持作品20件;广播播音员主持人20名;电视播音员主持人20名,共80名(件)进入金话筒奖终评提名。

  3、终评委员会按下列程序工作:召开预备会;审听、审看节目(作品);审读文字材料;集体讨论、评议;投票、计票。获得终评委员会全体评委2/3以上赞成票方可入选。

  第十五条唱票、计票应有两名评委监督。

  第十六条获奖名单经评委主任签字确认,报送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审核批准。

  颁奖讨论

  第十七条举办颁奖会颁奖,召开颁奖研讨会,总结评奖工作,专家讲评研讨。

  第十八条获奖者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颁发证书及奖杯或奖牌。“金话筒奖”获奖证书盖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印章。

  第十九条评奖、颁奖、讲评、研讨经费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支持,不足部分由其播音主持委员会依法筹集,受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审批、监督。

  第二十条如有单位出资协办,经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批准,可以冠名设杯。

  附 则

  第二十一条为扩大评奖成果,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及其播音主持委员会可以将参评材料用于节目展播、网络传播、出版书籍、制作音像资料,供从业人员培训学习,使用时不再征求原作者同意。凡创作单位报送参评并取得参评资格者即视为认同本条款,不认同者应向播音主持委员会作书面申明。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经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批准,即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及实施情况,包括评奖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统一在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官方网站及相关专业网站公布、查询和验证。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解释权属于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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