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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分数线

浙江传媒学院201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分数线(不分省)

来源:中影人艺考播音主持学苑 发布时间:2017-11-01

 浙江传媒学院2015年播音主持等专业不分省录取分数线

专业

浙江省分数

全国最低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72.46

73.85

播音与主持艺术

(影视配音)

76.63

78.22

播音与主持艺术

(礼仪文化)

74.09

73.88

播音与主持艺术

(英汉双语播音)

83.55

86.40

播音与主持艺术

(法汉双语播音)

81.76

83.48

播音与主持艺术

(日汉双语播音)

81.97

82.27

广播电视编导

86.38

85.22

广播电视编导

(文艺编导)

85.17分

83.8

影视摄影与制作

(电视节目制作)

86.21

84.99

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

81.90

87.78

影视摄影与制作

(电影制作)

83.28

84.47

摄影

80.86

82.02

影视摄影与制作

(电视摄像)

78.62

83.33

影视摄影与制作

(照明艺术)

75.34

78.56

录音艺术

80.18

81.50

 

备注:

一、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及各专业方向: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3:7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专业满分以100分计):综合分=专业分x 30%+文化折算分x7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及各专业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各专业方向、摄影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x 100。浙江、上海、江苏、新疆、云南、海南等省份以各省具体相对应比例系数进行折算。

三、实行全国计划的专业,浙江省外的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5%.

四、各专业录取办法详见《浙江传媒学院2015年招生录取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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