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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沈阳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

来源:中影人艺考播音主持学苑 发布时间:2021-01-28

  (一)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 1.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招生专业:艺术史论、音乐学(五年制)、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2.桃仙校区: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 9 号。招生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3.长青校区: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 18 号。招生专业:艺术与科技、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 4.大连校区:大连校区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招生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46.0 万平方米(约合 689 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22.22 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 9.5 平方米;生师比 8.3﹕1;专任教师 1100 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35.27%,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64.1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11002.4358 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11557.18 元;图书 70.077 万册,生均图书 73.61 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一)所有专业均无外语语种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二)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执行。

  (四)无预留计划。

  (五)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为历史学科类。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一)2021 年本科招生专业
沈阳音乐学院

  (二)2021 年本科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沈阳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颁发沈阳音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一)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1.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本简章第 4 页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最终以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2.住宿费收费标准:三好校区 800 元/学年;长青校区六人间 1000 元/学年,八人间 800 元/学年;桃仙校区四人间 1200 元/学年,六人间 1000 元/学年。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该学年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奖、助学办法奖、助学办法具体包括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内容,按规定通过申报、评审、公示后执行。

  1.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 8000 元)、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 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 5000 元)、国家助学金(一等每人每年 4400 元,二等每人每年 2750 元)。

  2.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贷款金额。

  3.学院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一等每人每年 3000 元,二等每人每年 2500 元,三等每人每年 1500 元)、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参评年度所获得其他奖学金金额的 20%)、荣誉奖学金(按获奖等级每人每年奖励 500 元至 5000 元不等)、创新创业奖学金(按获奖等级每人每年奖励 200 元至 10000 元不等)。

  4.孤儿大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规定予以减免。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按照《沈阳音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六、报考说明

  招生范围 1.艺术史论专业 2021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东省招生。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2021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2021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021 年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招生。 5.除上述专业外,其他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6.华侨、港澳台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

  (三)考评点设置 2021 年招生专业考试校考考评点设在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四)报名方式

  参加 2021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使用手机在“小艺帮 APP”上完成报名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

  1.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1 年 1 月 19 日-1 月 30 日。缴费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办理。 2.“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sycmbkzs 3.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4.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选择报考专业,进行网上缴费,慎重执行“确认、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得更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交纳费用一律不退。 5.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漏填等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6.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方向,不得兼报。

  (六)考试时间

  1.模拟考试时间:2021 年 2 月 1 日 9:00-2 月 2 日 17:00。 2.正式考试时间:2021 年 2 月 3 日 9:00-2 月 8 日 12:00。 3.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招考方向及录音艺术专业初、复试时间另行通知,以沈阳音乐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4.音乐科技系键盘乐器修造、弦乐器制作、管乐器维修、乐音与健康招考方向及戏剧影视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初试模拟考试时间为 2 月 1 日 9:00—2 月 2 日 17:00,正式考试时间为 2 月 3 日 9:00—2 月 8 日 12:00,复试时间另行通知,以沈阳音乐学院官网通知为准。(七)报考费用初试费每专业 100 元,复试费每专业 100 元;初试、复试一并进行的专业收费 200 元。

  (三)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严格按照专业考试要求全程参加所报专业的所有科目考试,缺考任一科目考试,校考专业最终成绩记为缺考。 2.报考我院音乐学(四年制)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演唱及演奏要求如下:
沈阳音乐学院

  3.校考专业最终成绩统一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后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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